用户服务协议暨隐私政策

更新日期:2021年7月31日

生效日期:2021年7月31日

 

欢迎使用“入圈”软件及相关服务!

1. 协议确认和接纳

1.1. 范围和内容

1.1.1. 本协议是用户与上海燕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燕由”)就用户下载、安装、注册、登录、使用(以下统称“使用”)“入圈”应用程序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1.2. 本服务内容是指燕由向用户提供的跨平台的“入圈”应用程序软件及相关服务(以下统称“入圈”软件和服务),系指燕由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入圈”的应用程序软件(包括其简化版、官方小程序等)以及相关网站(ruquan.club 和ruquan.live)向用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音视频推荐、兴趣社群、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核心功能及其他功能。

1.1.3. 燕由许可用户一项个人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和非商业的合法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燕由保留,用户在行使该些权利前须另行获得燕由的书面许可,同时燕由如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2. 确认和接纳

1.2.1. 请用户务必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用户任何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是对本协议全部内容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与“入圈”软件和服务相关的协议和规则的约束。

1.2.2. 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

1.3. 修改和变更

1.3.1. 燕由在修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条款时将不再另行通知用户,用户可随时通过“入圈”应用软件和网站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用户只有在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时,才有权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无论用户是否有意访问或使用。

1.3.2. 如用户对修订后的协议内容存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即视为用户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内容。

1.3.3. 燕由有权依需要,单方决定、安排或指定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或燕由认可的第三方公司继续运营“入圈”软件和服务。并且,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可能会由燕由的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或燕由认可的第三方公司向用户提供。用户知晓并同意接受相关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1.4. 疑问和建议

1.4.1. 如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用户可发送邮件至以下邮箱 legal@ruquan.club 与燕由联系。

2. 软件服务

2.1. 安装卸载

2.1.1. 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可以通过预装、燕由已授权的第三方下载等方式获取“入圈”应用程序软件,或使用官方小程序、H5网站等。

2.1.2. 若用户并非从燕由或经燕由已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入圈”软件的,燕由无法保证非官方版本的“入圈”软件和服务能够正常使用,用户因此遭受的损失与燕由无关。

2.1.3. 如用户不再需要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用户也可自行卸载相应的应用程序软件。

2.2. 软件更新

2.2.1. 燕由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应用程序版本,用户应当根据实际设备状况获取、下载、安装合适的版本。

2.2.2. 为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燕由将不定期提供“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更新或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版本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更新相应的版本。

2.2.3. 为保证“入圈”软件和服务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燕由有权不经向用户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2.2.4. “入圈”软件和服务部分或全部更新后,燕由将在可行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提示用户,用户有权选择接受更新后版本。

2.2.5. “入圈”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燕由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用户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2.3. 服务使用

2.3.1. 除非得到燕由事先书面授权,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入圈”软件和服务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改编、复制、传播、垂直搜索、镜像或交易等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2.3.2. 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需自行准备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手机等装置),一旦用户在终端设备中打开“入圈”软件或访问相关网站,即视为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为充分实现“入圈”的全部功能,用户需要将终端设备联网,用户理解应自行承担所需要的费用(如流量费、上网费等)。

2.3.3. 用户理解并同意接受“入圈”软件和服务通过短信、APP推送、公众号消息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通知等相关信息。如用户不愿意接收上述推送通知服务的,用户可以在“入圈”应用软件的相关设置中关闭推送,或者在手机系统通知管理中自行关闭该通知服务。

2.3.4. 用户承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互联网使用以及金融支付的的法律法规,不从事洗钱、诈骗、以及其他任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活动;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若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时,燕由将保留向公安机关以及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举报的权利。

2.4. 中断或终止

2.4.1. 鉴于服务的特殊性,用户理解并同意燕由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服务属于免费服务,燕由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4.2. 用户理解并同意,燕由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燕由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燕由会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4.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燕由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包括收费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用户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燕由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2.4.4. 用户理解并同意,燕由基于自行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使用协议,终止用户的账号或本服务的使用,并将用户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用户同意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燕由对用户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未成年人条款

2.5.1. 若用户未满十八周岁,请用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入圈”软件和服务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青少年模式,监护人应为未成年人选择使用青少年模式。

2.5.2. 若用户未取得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可以通过平台公示渠道通知平台处理相关帐号,平台有权对相关帐号的功能、使用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等功能。

2.5.3. 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应在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以及在监护人指导下正确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

2.5.4. 未成年人用户及其监护人理解并确认,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用户及其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2.5.5. 未成年人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2.5.6.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燕由特别提醒用户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用户已获得权利人同意在“入圈”软件和服务展示未成年人的肖像、声音等信息,且允许燕由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2.5.7. 如用户的被监护人使用“入圈”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用户作为监护人应指导并监督被监护人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如用户的被监护人申请注册帐号,燕由将有权认为其已取得用户的同意。

2.5.8. 用户的被监护人在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时可能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用户作为监护人,请保管好支付设备、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用户的帐号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

2.6. 广告推送

2.6.1.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过程中,燕由可能会向用户推送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广告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且燕由将在“入圈”软件和服务中展示“入圈”软件和服务和/或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商业广告、推广或信息(包括商业或非商业信息)。

2.6.2. 如用户不愿意接收具有相关性的广告,用户有权对该广告信息选择“不感兴趣”,该广告同类广告的推送将会减少。

2.6.3. 燕由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广告及推广相关义务,用户应当自行判断该广告或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用户因该广告或推广信息进行的购买、交易或因前述内容遭受的损害或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燕由不予承担责任。

3. 帐号使用规范

3.1. 账号注册

3.1.1. “入圈”软件和服务为用户提供了注册通道,请按照提示填写有效和准确的信息进行注册。

3.1.2. 用户的帐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或采取其他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帐号。

3.1.3. 用户无需注册也可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但部分功能或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3.1.4. 用户理解并同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部分功能,如评论服务、网络直播服务等,用户需要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请用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并注意及时更新上述相关信息。

3.1.5. 燕由仅对用户提供的信息与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实质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核实任何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以及是否为最新资料的审查)对此所产生的纠纷燕由不承担过错责任。

3.1.6. 除自行注册“入圈”帐号外,用户也可选择通过授权使用用户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燕由和/或其关联方其他软件或平台用户帐号,以及实名注册的第三方软件或平台用户帐号登录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但第三方软件或平台对此有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当用户以前述已有帐号登录使用的,应保证相应帐号已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同样适用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3.1.7. 入圈有权约定通过已有的入圈帐号辅助注册新帐号需满足的前提条件、可注册的数量等相关事项,具体以产品页面显示为准。

3.1.8. 用户不得恶意注册“入圈”帐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冒用他人信息注册、批量注册帐号等行为。

3.2. 帐号注销

在需要终止使用“入圈”帐号服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用户可以申请注销自己的“入圈”帐号:

1) 用户仅能申请注销本人的帐号,并依照流程进行注销。

2) 用户仍应对在注销帐号前且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3) 注销成功后,帐号记录、功能等将无法恢复或提供。

3.3. 账号使用

3.3.1. 用户所设置的帐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入圈”的相关规则, 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

3.3.2. 用户的注册帐号仅限于用户本人使用,未经燕由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帐号。

3.3.3. 用户有责任维护个人帐号安全性,并对用户以注册帐号名义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入圈”软件和服务上进行的任何数据修改、言论发表、款项支付等操作行为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用户的帐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用户应当立即通知燕由。

3.3.4. 如用户丢失帐号,可遵照相关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理解并认可,找回机制仅需要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具有一致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帐号真正有权使用者。燕由特别提醒用户应妥善设置安全找回机制。因用户保管不当等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遭受盗号,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3.5. 用户理解并同意,除用户登录、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外,用户还可以用“入圈”帐号登录使用燕由及其关联方或其他合作方提供的其他软件、服务。用户以“入圈”帐号登录并使用前述服务的,同样应受其他软件、服务实际提供方的用户协议及其他协议条款约束。

3.3.6. 为提高用户内容曝光量及发布效率,用户同意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帐号及相应帐号所发布的全部内容均授权燕由以用户的帐号自动同步发布至燕由及/或关联方运营的其他软件及网站,用户帐号的头像、昵称等公开信息可能会一并同步。用户在“入圈”软件/网站发布、修改、删除内容的操作,均会同步到上述其他软件及网站。

3.4. 禁用和限制

3.4.1. 若用户提交的材料或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规范、不合法或者燕由有理由怀疑为错误、不实或不合法的资料,则燕由有权拒绝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用户可能无法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功能受到限制。

3.4.2. 如果燕由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为保障帐号安全,燕由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帐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永久禁用该帐号。

3.4.3. 燕由有权依需要,单方决定禁止或终止用户使用某些特定的账号名称或头像。

4. 用户行为

4.1. 行为规范

用户应对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燕由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4.1.1. 使用未经燕由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4.1.2. 利用或针对“入圈”软件和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非法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 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3) 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4) 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

5) 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6) 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入圈”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7) 企图干涉、破坏“入圈”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8) 对“入圈”软件和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源代码;

9) 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燕由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4.1.3. 如果燕由有理由认为用户的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燕由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2. 内容规范

4.2.1. 本条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帐号的头像、名字、用户说明、简介等注册信息,或发送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直播、表情等信息、以及其他使用“入圈”软件及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4.2.2. 用户制作、评论、发布、传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传至“入圈”平台的未公开的私密视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

4.2.3. 用户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信息: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 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 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 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9) 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 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 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2)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3)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5)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6) 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7) 散布过度营销信息或不实、垃圾的信息;

18)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9)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20)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1) 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22) 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23) 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入圈”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2.4. 用户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需遵守《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

4.2.5. 用户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音视频信息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4.3. 违规举报

燕由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用户可按照公示的投诉举报制度向燕由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传播活动、违法有害信息等内容,燕由将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5. 知识产权

5.1. 产权声明

5.1.1. 燕由在“入圈”软件和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燕由所有。

5.1.2. 燕由提供“入圈”软件和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燕由所有。

5.1.3. 未经燕由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入圈”软件和服务中的内容。

5.1.4. 燕由为“入圈”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5.1.5. 请用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私自使用燕由的包括但不限于“入圈”和“ruquan.club”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燕由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使用燕由上述商标、标识等给燕由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 内容产权

5.2.1.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在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时发布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含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等所有组成部分,

1) 拥有完整的合法的知识产权,保证使用该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担任何义务;

2) 上传的内容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名誉、隐私及其他一切违法内容。

5.2.2. 用户对其所提供内容因形式、内容及授权的不完善、不合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5.2.3. 除非有相反证明,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使用户的作品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提高其传播价值及影响力,用户通过“入圈”软件和服务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直播内容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括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对话等所有组成部分),用户授予燕由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及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的权利等),上述权利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使用。用户在此确认并同意,燕由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与上述内容、“入圈”软件和服务、燕由和/或燕由品牌有关的任何宣传、推广、广告、营销和/或研究中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开发内容(全部或部分)。为避免疑义,用户理解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权利包括使用、复制和展示用户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燕由标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营销或推广资产、物料、素材等的权利和许可。基于部分功能的特性,用户通过“入圈”软件和服务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中包含的声音、音频或对话等)可供其他用户使用“入圈”软件创作及发布相关内容时使用。

5.2.4. 用户确认并同意授权燕由以公司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用户上传发布的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代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燕由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决策并独立实施。

5.3. 侵权行为

5.3.1. 未经燕由书面许可,任何用户、第三方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他人对“入圈”软件和服务中信息内容进行如下行为:

1) 复制、读取、采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信息内容,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

2) 擅自编辑、整理、编排“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信息内容后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源页面以外的渠道进行展示;

3)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标识、特殊代码等任何形式的识别方法,自行或协助第三人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信息内容产生流量、阅读量引导、转移、劫持等不利影响;

4) 其他非法获取或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信息内容的行为。

5.3.2. 未经燕由书面许可,任何用户、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盗链、冗余盗取、非法抓取、模拟下载、深度链接、假冒注册等,直接或间接盗取“入圈”软件和服务的视频、图文等信息内容,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隐藏或者修改域名、平台特有标识、用户名等)删除或改变相关信息内容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5.4. 授权使用

经燕由书面许可后,用户、第三方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信息内容的分享、转发等行为,还应符合以下规范:

5.4.1. 对抓取、统计、获得的相关搜索热词、命中率、分类、搜索量、点击率、阅读量等相关数据,未经燕由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数据以任何方式公示、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5.4.2. 不得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源网页进行任何形式的任何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入圈”软件和服务的首页链接、广告系统链接等入口,也不得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源页面的展示进行任何形式的遮挡、插入、弹窗等妨碍。

5.4.3. 应当采取安全、有效、严密的措施,防止“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信息内容被第三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爬虫程序等任何形式进行非法获取。

5.4.4. 不得把相关数据内容用于燕由书面许可范围之外的目的,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和商业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提供或允许第三方为任何方式的使用。

5.5. 举报处理

5.5.1. 如用户发现“入圈”应用软件或官方网站内存在任何侵犯用户权利的内容,用户可按照软件中提示的投诉举报途径通知燕由,并提供用户有相关权利的证据,燕由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

5.5.2. 如用户在“入圈”发布的内容被相关权利人投诉侵权并被处理,且用户不认可处理结果,用户应根据软件提示的方式向燕由提交申诉,燕由同样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用户的申诉。

6. 隐私政策

6.1. 隐私原则

6.1.1. 燕由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和规范地进行用户个人信息的获取、存储、使用、对外提供。

6.1.2. 在用户使用一些特定功能时,燕由会明示收集信息的用途,并会在获得用户的同意后,收集用户的相关敏感信息。例如用户在使用推荐通讯录朋友功能时燕由会收集用户的手机联系人信息等。除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收集,拒绝提供这些信息仅会使用户无法使用相关特定功能,但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的其他功能。

6.1.3. 燕由将依法保护用户浏览、修改、删除相关个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权的权利,并将运用加密技术、匿名脱敏处理等其他技术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6.2. 信息收集

6.2.1. 当用户注册本服务时,燕由会收集用户的昵称、头像、手机号码。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用户完成注册,保护用户帐号的安全。手机号码属于敏感信息,收集此类信息是为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网络实名制要求。

6.2.2. 用户可以使用第三方帐号登录并使用“入圈”软件和服务,用户将授权燕由获取用户在第三方平台注册的公开信息(头像、昵称以及你授权的其他信息),用于与入圈帐号绑定,使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并使用“入圈”产品和服务。

6.2.3. 为保障用户正常使用本服务,维护服务的正常运行,改进及优化服务体验以及保障用户的帐号安全,燕由会收集用户的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唯一设备标识符、登录IP地址、软件版本号、接入网络的方式、类型和状态、网络质量数据、操作日志、服务日志信息等日志信息,这类信息是为提供服务必须收集的基础信息。

6.2.4. 当用户使用相关功能时,用户上传的文字、照片、视频、评论、点赞等信息会存储在燕由的服务器中,因为存储是实现这一功能所必需的。燕由会以加密的方式存储,用户可以随时删除这些信息。除非经用户自主选择或遵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燕由不会对外提供上述信息,或者将其用于该功能以外的其他用途。

6.2.5. 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包括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和内容等),燕由会使用用户在软件内的行为信息:点击、关注、收藏、搜索、浏览、分享、发布、点赞、评论等操作信息。

6.2.6. 通讯录、精确地理位置、摄像头、麦克风、相册权限,均不会默认开启,只有经过用户的明示授权才会在为实现特定功能或服务时使用,用户也可以撤回授权。即使经过用户的授权,燕由获得了这些敏感权限,也不会在相关功能或服务不需要时而收集用户的信息。

6.2.7. 燕由不会主动从第三方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如需要从第三方间接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燕由会在获取前向用户明示个人信息的来源、类型及使用范围。若燕由开展业务需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超出用户原本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的授权同意范围,燕由将在处理用户的该等个人信息前,征得用户的明示同意;此外,燕由也将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要求第三方保障其提供的信息的合法性。

6.3. 信息存储

6.3.1. 燕由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境内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如果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地点从中国境内转移到境外的,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6.3.2. 燕由仅在为提供“入圈”软件和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内保留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发布的信息、评论、喜欢(点赞)及相关信息,在用户未撤回、删除或未注销帐号期间,我们会保留相关信息。超出必要期限后,我们将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 信息安全

6.4.1. 燕由努力为用户的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披露。

6.4.2. 燕由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会使用加密技术、匿名脱敏处理等手段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6.4.3. 燕由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计。

6.4.4. 若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燕由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以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你。

6.5. 对外提供

6.5.1. 燕由不会主动共享或转让用户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如存在其他共享或转让用户的个人信息或用户需要燕由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共享或转让至第三方情形时,燕由会直接征得或确认第三方征得用户对上述行为的明示同意。

6.5.2. 为提升用户体验,例如优化广告效果,燕由需要向第三方合作伙伴等,分享已经匿名化或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信息,要求其严格遵守燕由关于数据隐私保护的措施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及相关数据处理政策进行处理,避免识别出个人身份,保障隐私安全

6.5.3. 燕由不会向合作伙伴分享可用于识别用户个人身份的信息(例如用户的手机号码等),除非用户明确授权。

6.5.4. 随着燕由业务的持续发展,燕由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燕由将告知用户相关情形,按照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协议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控制者继续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6.5.5.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以下情形中,燕由可能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

1) 与燕由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 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6. 联系我们

如果用户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投诉、建议、疑问,用户可以将问题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 privacy@ruquan.club 。

7. 风险与免责

7.1. 数据风险

7.1.1. 用户理解并同意燕由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用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燕由不对用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2) 燕由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软件及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1.2.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燕由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燕由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7.2. 服务风险

7.2.1. 用户理解并同意,“入圈”软件和服务可能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干扰,燕由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 “入圈”软件和服务完全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2) “入圈”软件和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3) 用户经由燕由取得的任何软件、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4) “入圈”软件和服务中任何错误都将能得到更正。

7.2.2.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来自燕由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2) 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4) 由于网络问题所引起的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7.2.3.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原因和第三方服务瑕疵导致的服务中断,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瘟疫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7.2.4. 用户理解并同意,燕由为了整体服务运营、平台运营安全的需要,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服务/功能的设置及其范围修改、中断、中止或终止“入圈”软件和服务。

7.2.5.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有涉嫌借款、投融资、理财或其他涉财产的网络信息、账户密码、广告或推广等信息的,请用户谨慎对待并自行进行判断,对用户因此遭受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燕由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7.2.6. 用户理解在“入圈”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发布的内容有可能会被第三方修改或做其他用途,脱离用户的预期和控制,用户必须充分意识此类风险的存在,入圈对由此产生的纠纷不予负责。

7.2.7. 燕由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燕由的义务或承诺,燕由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7.2.8. 用户理解并同意,关于“入圈”软件和服务,燕由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用户对“入圈”软件和服务的使用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7.2.9. 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旨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保护用户和他人合法权益,燕由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但并不保证燕由判断完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如因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7.2.10. 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因使用入圈服务而引起的任何损害或经济损失,入圈承担的全部责任均不超过用户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的服务价格。这些责任限制条款将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适用,并在用户资格被撤销或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8. 其他

8.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倘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而无效,则这些条款应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按照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目的之原则进行重新解释和适用,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8.1.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若用户与燕由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户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1.3. 用户和燕由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燕由对用户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8.1.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8.1.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1.6. 本服务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燕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